# 第三十五章

第三十五章

十人执政团是由公众和自由投票所设，但是它的设立为何有损于共和国的自由

罗马人创设的选举十名公民为罗马立法的制度
，似乎违反了以上所论：以暴力夺取而非由选票授予的权力，对共和国有害。
他们很快便沦为罗马的专制者，毫不迟疑地侵害它的自由。因此应当重视授权的方式与时限。长期——所谓长期，是指一年以上——授予不受约束的权力是危险的，其后果之良窳，端赖掌权者之优劣。看看十人团拥有的权力，再看看独裁官通常拥有的权力，便可以知道，较之后者，十人团的权力之大，简单不可以道理计。在设立独裁官时，护民官、执政官和元老院依然保留着各自的权力，独裁官不能予以篡夺。即便他剥夺了他们的权力，例如元老院的权力，他也不能废除元老院的命令或另立新法。元老院、执政官和护民官依然保有自己的权力，守卫于他的左右，使他不至偏离正道。然而十人团的创设却让事情彻底逆转。他们使执政官和护民官形同虚设；罗马人授予他们权力，使其不但能够制定法律，且能像罗马人民那样为所欲为。他们一权独大，身边既无执政官，也无护民官，不必向人民请示，所以无人能管束他们。这样一来，他们在第二年便会在阿皮乌斯的野心驱使下，变得飞扬跋扈。因此应当指出，所谓自由选举授予的权力对共和国无害，需要一个前提，即，除非具备适当的条件并有适当的时限，人民绝不授予这种权力。假如人民受到欺瞒，或被其他事情搞得不辨是非，草率地授予权力，就像罗马人民授权于十人团那样，则他们的命运也会像罗马一样。只消看看何者使独裁官恪守善道，何者使十人团为非作歹，或共和国如何自我治理，在授予权力后维持着长治久安，例如斯巴达人授权国王的方式，或威尼斯人授权于大公的方式，即可证明这一道理。从这两个例子中可以看到，他们设有使其无法滥用权力的卫士。在这种情况下，即或存在清正廉洁的局面也没有用处，因为绝对权力很快就会败坏事态，让人们结党营私。即使专权者身为穷人或没有支持者也无妨，因为财富和其他好处会立刻随之而来。欲闻其详，且看下述创立十人执政团的细节。【1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