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第二章

第二章

共和国的类型，罗马共和国的类属

我不拟讨论那些由外人建立的城邦，我要谈的是创建之初未遭任何外来奴役，完全受自身意志支配的城邦，它们或是共和国，或是君主国。它们的起源各异，故有不同的典章法度。有些城邦的法律，乃是在建城之初或稍后，由某个人一次性赋予的，譬如利库尔戈斯为斯巴达人建立的秩序
；还有一些城市的法律，则是由于各种机缘，在不同的时间，由各种变故赋予的，譬如罗马。可以说，遇到一个精明的人为其颁行法律的城市是幸运的，在这种法律的治理下，它不必改制即可享有安宁。我们看到，斯巴达遵行这种法律达八百年之久，既未败坏它们，亦未发生危险的内乱。
比较而言，没有遇到一个精明的统治者，不得不一再改制的城市，则多少有些不幸。尤其不幸者，则是那些纲纪废弛的城市，它的秩序使它根本无法步入达到完美和正确目标的康庄大道。这种品质的城市，几乎不可能凭借任何变故来修复自身；而那些有着良好的起点，且能变得更好的城市，即或没有完美的秩序，亦可借各种变故的出现而臻于完美。诚然，它们在自我治理时并非没有危险，因为除非事物之必然迫使人们接受为城市展示了新秩序前景的法律，否则不会有足够多的人表示赞同。不遭祸患，难以识必然，所以共和国往往在完美秩序未成之前即遭毁灭。佛罗伦萨共和国即可印证此点，它先因1502年阿雷佐事变而得到整饬，后因1512年普拉托事变而陷入混乱。
【1】

我要探究罗马城制度的真相，以及哪些变故导致了它的完美。
故而我要说明，据一些论述共和国的人称，它们系三种“国家”（stato）之一
，他们称之为君主制、贵族制和民主制；城市的创建者，在权衡何种体制更符合自己的目的后，把它塑造为其中的一种。还有一些被众人视为更聪明者，则以为有六种统治类型，其中三种甚为糟糕，另外三种堪称良好的制度，却因易于腐败而命途多舛。
良好的制度已如上述；恶劣的制度则是与它们相伴而生的另外三种，每种都类似于相邻的另一种，易于由此转化为彼：君主制易于蜕变为僭主制，贵族制易于蜕变成寡头制，民主制变得肆无忌惮，亦非难事。因此，共和国的统治者若在城邦中推行这三种制度中的一种，他的统治不会长久，因为并无良策可以阻止它蜕变为自身的反面，此乃制度的利弊使然。【2】

这些不同的统治类型，是因人的际遇而发生。初民之时，人烟稀少，生民一度如禽兽般散居各处；后来人丁日众，他们便合群而居，为了便于自保，他们开始在自己中间寻找强健而心胸阔大者，立他为自己当然的首领，听命于他。由此出现了忠奸善恶之辨。见到有人侵害自己的恩主，民众遂生爱憎之心，他们贬不义而颂知恩，又念及同样的侵害殃及自身，为避免类似的罪恶，遂退而求助于立法，对违抗者施以惩罚，司法知识于此生焉。此事并没有使他们寻找最严酷的人，而是在必须择一君主时，找一个更为明达正直的人。可是，当后来的君主以继承而非选举方式产生时，继位者很快便忤逆先祖，弃优秀品德于不顾，于是众人把君主视为不务正业、骄奢淫逸、肆意妄为无出其右。是故君主开始遭人憎恨；既遭憎恨，遂生畏惧；心存畏惧，未久即滋生侵扰，由侵扰而旋为专制矣。此乃败亡之始、密谋弑君之始也。谋事者断非胆怯孱弱之辈，而是慷慨大度、心胸豁达不同于一般的富人和贵族；他们无法忍受君主的不义。民众追随强势人物的权威，拿起武器反抗君主，弑君之后，又将其视为自己的解放者。他们憎恨一人独揽大权，便建立了自己的政府。起初，他们对过去的专制统治记忆犹新，遵循自己制定的法律，实行自我治理，置公益于私利之上。他们励精图治，尽心尽力料理公私事务。这种治理之道传至子辈，而他们对命运的多变懵懂无知，从未遇到邪恶，不肯维护公民的平等，心生贪婪与野心，夺人妻女，遂使贵族统治变为少数人的统治，不再尊重任何公民权利。未久，专制者的遭遇即在他们身上重演；民众对他们的统治深恶痛绝，便在自己中间择一能够不计手段率其谋反的首领。此时便会有人崛起，靠众人之助灭了统治者。他们对君主及其危害记忆犹新，既未建立寡头统治，也不欲建立君主国，便建立了民治国。他们的治国之道，使得一小撮权贵或君主皆难擅权。任何国家在创立之初，都享有相当的尊重，故这种民治国尚可苟安于一时，却绝不会长久，创业的一代消失后更复如是；因为他们立刻就会肆意妄为，无论私家官服，皆无所忧惧，人人各行其是，每日的侵犯无以计数。或是出于万不得已，或是采纳了贤达的高见，为避免这种乱局，他们恢复了君主制；于是他们又将日甚一日地陷入混乱，其方式和缘由一如上述。【3】

进行统治和实行自治的共和国，皆不免于这种循环。它们鲜有能够恢复原来的统治，因为没有哪个共和国能够生存如此长久，虽历尽沧桑，遭此种种变故，依然屹立不倒。也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，共和国虽经种种努力，依然缺少智慧和势力，不得不屈从于较它治理更佳的邻邦；倘若不是这样，则共和国可以永无止境地重复这些统治形态。【4】

因此我要说，上述类型皆有弊端，三种好的短命，三种坏的恶劣。故精明的法律实施者，在认识到这些不足之后，便会避开这些类型，择一兼容并包的统治形式，认定其更为稳固而持久：在同一城邦内兼行君主制、贵族制和民主制，它们可以相互守卫。【5】

因创立这种制度而最值得称颂者，是利库尔戈斯。他在斯巴达实施的法律，把不同的角色赋予国王、贵族和庶民，使国家存续了八百年，既为他本人赢得了至高的赞美，也维持了城邦的安宁。
梭伦的遭遇与此相反，他在雅典实施法律时，只推行民主制，结果使雅典如此短命，他生前便目睹了皮西斯特拉图斯的专制统治降临此地。
他的继承人在四十年后被放逐，雅典恢复了自由，但是由于它遵从梭伦之命又采行民主制，维持了不满百年。［雅典］为维护这种统治，制定了许多梭伦未曾想过的制度，用来压制大人物的傲慢和民众的放肆。但雅典未把它们与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力量结合在一起，故而较之斯巴达，它的寿命甚短。【6】

不过，还是让我们来说说罗马吧。建城之初，它没有一个利库尔戈斯为它建立使它长期得享自由的秩序，但平民和元老院的不和却触发了种种事变，使得统治者未做之事，竟因机缘而产生。就算第一次好运未光顾罗马，却有第二次在等着它。它最初的体制虽然不尽如人意，却未偏离把他们引向完美的正道。罗慕路斯诸先王制定了不少良法，事后证明它们均有益于自由的生活方式。他们的目的是建立王国而非共和国，所以当城市获得自由时，仍缺少自由秩序所必需的许多要素，因为先王未把这些要素赋予罗马。由于前面说过的原因，它的先王失去了帝国，但驱逐他们的人却仅黜其名而未废其权，他们立刻任命了两个执政官取代国王，这样共和国便有了执政官和元老院。它只综合了上述三种体制中的两种——君主制和贵族制——的品质，故仍需为民治留出一席之地。因此，当罗马贵族由于下面谈到的原因而变得傲慢自大时，平民起而反抗他们。这种反抗并未全盘推倒重来，仅限于给平民留出他们应得的地盘，执政官和元老院仍握有相当大的权力，在共和国里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地位。护民官的创设即由此而来，由于三种统治形态各得其所，此后共和国的国体更形稳固。命运对它如此眷顾，虽然经历了从君主统治到贵族统治再到平民的统治，其过程和原因一如上述，但它在授权于贵族时，未全然放弃君主制的品质；在授权于平民时，亦未攫尽贵族的权力。在这一混合体制下，它创建了一个完美的共和国。此完美境界肇始于平民与元老院的不和，以下两章详述之。【7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