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尔昆一家被放逐,罗马立刻就能自由;恺撒死了、卡里古拉死了、尼禄死了,罗马却再也自由不了。同一个城,同样的血统,结局两样。我盯着这一句,后背发凉。不是领袖变了,是人民变了。国王在时罗马人还没烂透,所以放逐一个就够了;到恺撒把民众弄得"看不到套上脖颈的缳轭"时,砍多少颗头都是白费。我想起我自己的佛罗伦萨——我们驱逐美第奇,又召回美第奇,再驱逐,再召回。我们反复做的,不过是"一个君主除掉另一个君主"。因为没有一个君主,这城就不得太平。这让我害怕:也许我们不是没机会自由,而是已经烂到不配自由了。
"没有腐败,骚乱与耻辱无伤大雅;只要有腐败,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。"我把这句抄下来,放在《论李维》第一卷第四章旁边。那一章我说纷争让罗马自由,这一章我却说纷争救不了腐败的城。有人会说我自相矛盾。我不在乎。我在乎的是那个更冷的真相:法律不是万能药,它只在人心还没烂的地方起作用。米兰想恢复自由,却没有能力也不知道怎么维护它。那不勒斯也一样。我不是在骂他们,我是在照镜子。我们写法律的人,常常骗自己说一纸条文就能让人变好。可人心烂了,你写一百条,他照旧烂给你看。
一个人没有足够长的寿命,让一个长期习惯于恶劣风俗的城邦改邪归正。伊巴米浓达活着,底比斯维持着共和国的样子;他一死,底比斯又回到最初的混乱。我把这句读了好几遍。因为这就是我——我也想当那个"有德行的贤明之士",可我清清楚楚地知道:即便有谁做到了,他的自由也只能跟他的寿命共存亡。一个人救不了一个烂透的城。这念头让我灰心,也让我松一口气。灰心的是,我这一辈子的努力也许注定白费;松一口气的是,我终于不用再骗自己"只要有一个好人就够了"。不够。从来都不够。
腐败源于不平等,要让它平等,就得采取极不寻常的手段——而"知道如何运用或愿意采用这种手段的人寥寥无几"。写到"寥寥无几",我停笔了。因为我知道我在说谁。我说的是那些敢下狠手、不惜流血、把一座烂城翻个底朝天的人。我写《君主论》时,心里装的是切萨雷·博尔贾——他重建罗马涅,靠的不是善,是酷。可我又问自己:我愿不愿意做那个人?我不愿意。我宁可在这里写,宁可对着古人的书页说话。所以我终究不是那种人。我懂那种手段,却下不去手。这也许就是为什么,我这一生,既救不了意大利,也救不了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