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被君主统治惯了的人民比作圈养的野兽。写下"牢笼和奴役"这几个字的时候,我停住了——因为我不确定我写的是他们,还是我自己。我在维琪奥宫坐了十四年,穿的是共和国发的朝服,听的是十人委员会的命令。美第奇回来那天,把我扔出去,我就不会自食其力了。我会捕鸟、种地、养鸡,会写书,但我不知道怎么"自由"。也许我这一章写的,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:一个被放归荒野、等着有人重新给他套上枷锁的人。
布鲁图斯杀了自己的儿子。不是因为他恨他们——是因为自由的国家只有敌人,没有朋友。读到这里我没有敬畏,只有一种发冷的感觉。一个人得有多确信自己是"为了共和国",才下得去这个手?我不怀疑布鲁图斯,我怀疑的是:我若处在他的位置,会不会先把儿子藏起来,再对所有人说"我杀了他们"。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共和国轮不到我来守。我能写一百条关于自由的道理,却不确定自己在祭坛和刀之间会不会犹豫。
科里尔库斯把赫拉克利亚的贵族碎尸万段,人民"大喜过望"。然后呢?他还是没能给他们自由——他给了他们复仇。这一段我读了两遍。原来人民要求自由,大多数时候并不是要支配什么,只是想活得安稳:不必为妻儿的名誉担心,不必为自己担惊受怕。想明白了这个,我突然不那么恨那些重新投奔美第奇的佛罗伦萨人了。他们要的从来不是共和国,是晚上能睡着。是我一直理解错了他们,还是我一直不想理解?
能跻身支配者行列的公民,"充其量也就是四五十人"。我数了数我认识的人——能坐上那些位子的,从来就是那几张熟面孔,换了一茬又一茬,还是那四五十个姓。我写这一章时已经知道,我永远进不了那个数。可我还是写。这大概是最蠢也最诚实的事:一个挤不进去的人,替那四五十个人把游戏规则写了下来,然后指望着他们某天读到自己这里,会有一点点不安。